消防泡沫发生器
消防泡沫发生器分为两种,一种是低倍数泡沫发生器,一种是高倍数泡沫发生器,低倍数泡沫发生器主要适用于固定安装在油罐上,对于扑救油类火灾和大面积的流淌类火灾有效,可以用于消防器材上的辅助作用,高倍数泡沫发生器是自带比列混合器,可以与泡沫罐相连也可以作为单独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该装置的发泡倍数高,使用方便适合用于煤矿、燃气站、地下室、化工厂等场所。
.更换泡沫液时,应对灭火系统做一次模拟实验,目的是为了检测消防泵和比列混合装置,检测设备的工况是否存在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检修,无异常就可继续适用。
保持泡沫罐内部的清洁,再进行灌装泡沫液,不可与油类或其他泡沫液相混合,为保证效果,也不可和老化的泡沫液混合。
经常检查泡沫罐的法兰是否密封,各类阀门是否灵活,如不灵活应及时的更换。
每隔半年对装胶囊的贮罐进行一次是否有漏洞的情况,实验的方法是开启放水阀,如有泡沫泄漏则胶囊受损,应及时的修补或者更换。
.由于泡沫液的较佳储存温度为-4~40℃,所以需要避免阳光的直射,对于失效的泡沫液应及时更换
消防泡沫罐按结构分为了立式泡沫罐和卧式泡沫罐,立式和卧式的区别在于大小和形状,泡沫罐可以根据您需要安装的场所来定制大小,可以根据您的需要来看立式和卧式哪款更加的适合安装于现场,消防泡沫罐可以作为独立的灭火装置也可以作为辅助功能的泡沫灭火设备,消防泡沫罐主要是由压力罐、胶囊、比例混合器、安全阀、排气阀、压力表、单向阀等多种装置构成的,具有大流量压力损失小的优越特点。
供水设备提供0.3-1.0mpa的压力水,一部分经主管道直接进入水轮机驱动水轮旋转,通过水轮机轴带动风轮转动,另一部分水流经过比例混合器,在喷嘴处流速急剧增大,使真空室形成真空,储罐内的高倍数泡沫液由吸液管吸入比例混合器的真空室,与从喷嘴射出来的水混合,一起进入管道,再与从水轮机流出的水*二次混合,一起进入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进口端控制阀管道,再与水轮机流出的水*二次混合,经管网通过四个喷头把泡沫混合液以雾状形式喷向发泡网,在网的内表面形成一层薄膜,由风轮吹到网上的风,吹胀成大量的气泡,形成高倍数泡沫,淹没或覆盖燃烧着的物体表面,利用泡沫的遮断、冷却和窒息作用达到灭火目的。
选用的泡沫液的混合比应与混合器上混合比相符,否则会影响发泡效果,使灭火性能下降。
移动该装置时,应先用脚提起车架后端万向轮上的刹车板,需定位固定该装置时,用脚踩下刹车板。
该装置不适用于扑救电器火灾,对于醇类、酮类、酯类等极性溶剂火灾,应采用抗溶性泡沫液。
若环境温度低于1.7℃,应采用防冻型泡沫液。
采用氟蛋白等普通泡沫液时,应在泡沫液保质期内使用,保质期为2年。不同牌号不同生产厂家的泡沫液不得混杂使用,否则会造成泡沫液固化或凝胶现象而使泡沫液失效。
当保护油浸电力变压器时,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保护面积应按变压器油箱本体水平投影且四周外延计算确定。
泡沫混合液或泡沫预混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8。
泡沫混合液或泡沫预混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
喷头的设置应使泡沫覆盖变压器油箱**面,且每个变压器进出线绝缘套管升高座孔口应设置单独的喷头保护。
保护绝缘套管升高座孔口喷头的雾化角宜为60,其他喷头的雾化角不应大于90。
所用泡沫灭火剂的灭火性能.别应为Ⅰ.,抗烧水平不应低于C.。
当保护非水溶性液体室内场所时,泡沫混合液或预混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系统喷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保护面积内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均匀。
泡沫应直接喷洒到保护对象上。
喷头周围不应有影响泡沫喷洒的障碍物。
喷头应带过滤器,其工作压力不应小于其额定工作压力,且不宜**其额定压力
系统喷头、管道与电气设备带电(裸露)部分的安全净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重量:4kg
灭火剂类型:泡沫灭火器
类型:推车式灭火器
品牌: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