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1)将“守合同重信用”列入认定农业的参考指标,支持加大对“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农业的财政扶持力度,按规定减免有关税收,享受信贷优惠等政策,支持公示农业发展壮大;
(2)将符合条件的“守合同重信用”农业生产企业作为实施农业带动战略的培育对象,支持企业申报广东省产品(农业类);
(3)上报符合《国家**示范企业评选办法》条件要求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参评全国**示范企业,在有财政资金扶持的情况下给予适当奖励扶持;
(4)2016年华夏**食品认证中心的《**产品认证费用减免规定(试行)》,规定对**生产体系持续运行的企业进行认证费减免优惠。
申请材料
(一)《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
(二)《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有关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其他材料。
申请企业提供*(一)(三)(四)(五)项材料;已参加2018年度公示的企业,提供*(二)(三)(五)项材料
*14、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1)“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渔业企业推动渔业标准化生产,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农产品的质量认证,提高水产品质量档次;
(2)安排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时,在同等条件下,**推荐“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渔业企业申报。
*10、广东省财政厅
根据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支持对象的规定,涉及诚信经营等要求的,省财政在安排有关财政扶持资金时,可将“守合同重信用”情况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