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令*591号》*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货物是指*引起燃烧、爆炸、腐蚀、中毒或有的物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造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采用防护设施与措施的货物。
危险货物包装是指盛装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通常包括容量不超过450升、净重不大于400公斤的包装容器,中型散装容器,大型容器(大包装)等,另外还包括压力容器、喷雾罐和小型气体容器,便携式罐体和多元气体容器等。
普通货物运输包装标准包括:
①货物包装要求坚固、完好、轻便,在一般运输过程中能防止包装破裂、内件漏出散失。因码垛、摩擦、震荡或因气压、气温变化而引起货物损坏或变质,伤害人员或污损飞机、设备及其他物品,由于托运人的原因货物包装不良污染飞机及其他物品,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向承运人支付污染处理费。
②包装的形状除应适应货物的性质、状态和重量外,还要便于搬运、装卸、堆放和便于计算数量;包装外部不能有**的棱角及钉、钩、刺等;包装要清洁、干燥,没有异味和污染。
③民用运送的货物,禁止使用带有碎屑、草袋等材料做包装或草绳捆扎,包装内的衬垫材料不得外漏。
④使用旧包装时,必须除掉原包装上的旧标志和标贴。
⑤货物包装内不准夹带禁止运输或限制运输的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资料等。
⑥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应要求托运人改进或重新包装后方可接收。如有下述货物包装情况不能接收:包装严重变形或已破损;铁腰子变形或松动;包装上有渗漏或浸湿痕迹;包装内货物晃动或有破碎声音;桶上有裂缝或桶盖松动;袋装货缝口松散;有异味散出。
⑦承运人对托运人托运普通货物的内包装是否符合要求,不承担检查责任。
⑧对于收运的货物,解除其包装上任何易被涂改的标志
国 际货运的营业范围:
根据《*共和国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2条规定,国 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范围包括:
1、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
2、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
3、报关、报检、报验、保险。
4、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
5、国 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
6、国 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
7、国 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
8、咨询及其他货运代理业务。
国内的货运代理分为:物流公司和货运代理公司。
如果是XXX物流公司,范围就是:商品的运输、配送、仓储、包装、搬运装卸、流通加工,以及相关的物流信息等环节。
货运代理公司营业范围:货运代理,仓储服务,快递业务(除信件类),代理货物进出口;这些都可现在没有明确的范围规定了,只要是不影响法律法规的加上销售XX设备了什么的也可以。
扩展资料
国 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对货运代理的定义是 :根据客户的指示 ,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的人,其本人并非承运人。货代也可以这些条件,从事与运送合同有关的活动,如储货、报关、验收、收款。
我国 国 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定义是:国 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作为立经营人从事货代业务。
国 际货代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 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货物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收取来代理费或的行为。
国 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立经营人从事货运代理业务,指国 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货物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和服务费的行为。
服务对象
从国 际货运代理人的基本性质看,货代主要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有关货物运输、转运、仓储、装卸等事宜。一方面它与货物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同时他又与运输部门签订合同,对货物托运人来说,他又是货物的承运人。
《货物运输条件书》、《货物危险性书》送样及注意事项
1、送检样品量为固体:30~50克(如该样品需做自燃试验的1kg,氧化剂实验的200g)、液体:50~70毫升(如需做金属腐蚀的样品另行通知,需样3.5L),样品袋(或瓶)上应标明样品名称及送检单位名称。为了便于核查,我中心对于来样均需保留,不予退还(如贵重或的样品需退还的请在备注栏说明)。
2、送检单位须保证所送样品与真实的出运货物相一致,我中心方可接受委托检验,如有不符,所涉及的检测费用、法律责任及其他后果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物运输条件书货》、《货物危险性书》表格填写及注意事项
1、货物名称必须填写样品的具体物质名称,不可仅填写代号、型号或规格代码等。
2、电池类的产品(或产品内含电池)在“货物名称”一栏必须写明电池的类型(如:锌锰电池、镍氢电池、镍镉电池、铅酸电池、锂电池等)及电池的型号。
3、**颜料(绘画用丙烯类颜料除外)需写明颜料的商品名称、**染料需写明染料的商品名称及染料的强度。
4、请如实填写样品的生产厂家和申请单位,报告一旦出具不可做任何更改。
5、送检单位应尽可能提供送检样品的“产品*性能数据单”(简称“MSDS”)。
6、如果因送检单位未填写或错填我中心申请表中的必填项,所导致的取件时间延时、报告错误、产生额外费用等均由客户方承担。
7、对于《货物运输条件书》,申请表中的“运输方式”栏一定务必填写,如不填写,本中心将一律默认为空运,不予更改,由此导致的取件时间延时、报告错误等均由客户方承担。
国 际货运代理通常是接受客户的委托完成货物运输的某一个环节或与此有关的各个环节,可直接或通过货运代理及他雇佣的其它代理机构为客户服务,也可以利用他的海外代理人提供服务。
其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 代表发货人(出口商)
(1)选择运输路线、运输方式和适当的承运人;
(2)向选定的承运人提供揽货、订舱;
(3)提取货物并签发有关单证;
(4)研究信用证条款和所有的规定;
(5)包装;
(6)储存;
(7)称重和量尺码;
(8)安排保险;
(9)将货物的港口后办理报关及单证手续,并将货物交给承运人;
(10)做外汇交易;
(11)支付运费及其它费用;
(12)收取已签发的正本提单,并付发货人;
(13)安排货物转运;
(14)通知人货物动态;
(15)记录货物灭失情况;
(16)协助人向有关责任方进行索赔。
2. 代表人(进口商)
(1)报告货物动态;
(2)接收和审核所有与运输有关的单据;
(3)提货和付运费;
(4)安排报关和付税及其它费用;
(5)安排运输过程中的存仓;
(6)向人交付已结关的货物;
(7)协助人储存或分拨货物。
3. 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它收取货物并签发多式联运提单, 承担承运人的风险责任,对货主提供一揽子的运输服务。在发达国家,由于货运代理发挥运输组织者的作用巨大,故有不少货运代理主要从事国 际多式联运业务,而在发展中国家,由于交通基础设施较差,有关法规不健全以及货运代理的素质普遍不高,国 际货运代理在作为的素质普遍不高,国 际货运代理在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方面发挥的作用较小。 4. 其它服务,如根据客户的需要进行监装、监卸、 货物混装和集装箱拼装拆箱运输咨询服务等。 5. 特种货物装挂运输服务及海外展览运输服务等。
《货物运输条件书》完成需要的时间
1、常规状态下4-5个工作日可完成,*的时间另算。
2、对于有不明确或有疑问的数据(如大、小鼠口服毒性数据LD50、自发热物质等),检测中心有权要求另行检测(即附加试验),所涉及的费用由送检方承担。
3、《货物运输条件书》,因各种运输方式的判定标准不同,每份报告一般只显示一种运输方式判定结果;针对同一样品,也可同时出具多种运输方式的报告。
华科检测中心通过了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机构的资质认可,可出具中英文对照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欢迎咨询洽谈。